苏州虎丘法院加强对缓刑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
发布时间:2005-07-22 浏览次数:1374
本网苏州讯:为进一步做好对缓刑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全面掌握其在缓刑考验期间的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7月21日,虎丘法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集中走访考察了今年上半年判处的21名缓刑犯,考察缓刑人员落实《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权利义务告知书》的情况。 法院在具体实施中将《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等有关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权利、应遵守的义务、缓刑考察和撤销等内容进行归纳和整理,印制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权利义务告知书》,在向被告人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送达《告知书》,促使被告人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挽救缓刑犯的目的。对于文盲、半文盲的被告人,该院审判人员则向其讲解《告知书》的内容。同时,对被告人有疑问的,做到耐心细致地解答,使所有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都能对自己在缓刑期内应该怎么做和不应该做的事都有了充分的了解,能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考察。 虎丘法院多年来始终坚持做好缓、管、免三类人员的定期回访考察工作,采取让缓刑人员定期报送思想汇报,法官到缓刑人员家中、所在学校、街道居委会等处了解情况的方式进行考察,并为每一位缓刑犯建立了回访档案, 由专人负责管理,同时制定监管措施和帮教计划,落实监管人员,使该项工作形成了制度,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此次集中走访考察,便于从整体上了解缓刑人员的结构和现状,加强法院与他们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使他们都能够顺利地度过缓刑期,最终走向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
文章出处: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永伟、张留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