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法院专项宣判一批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
发布时间:2005-07-22 浏览次数:1351
本网南京讯: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烟草行业的良性发展,南京市各法院普遍加大对制假售假等破坏烟草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期,市法院刑二庭组织了对销售假烟草犯罪案件的专项宣判,有力打击了生产、销售伪劣卷烟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本次专项宣判的4起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分别由建邺、秦淮、玄武、鼓楼区法院刑庭审理,累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84万余元,4名被告人均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刑罚,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例如建邺区法院审理的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被告人倪建淼多次购买伪劣卷烟销售以牟利,去年10月16日,倪建淼在运输假冒伪劣卷烟时被抓获,当场缴获各类名牌卷烟共计2563条,价值达人民币49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