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法院构建三大工程加强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05-07-27 浏览次数:1286
本网镇江讯:镇江润州法院以构建“办铁案、创精品、育精英”三大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专项整改活动。
一是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构建“铁案工程”。围绕落实审判质量效率考评制度,建立完善“质评委”统揽,各职能庭室齐抓共管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1)以纪检组、监察室为主导,突出一个“严”字,强化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申诉改判案件评查工作,加强对审判纪律作风的监督。(2)以立案庭为主导,突出一个“快”字,在立案的同时,发出流程跟踪卡,贯穿立案、庭前准备、庭审裁决、结案归档四个环节,加强对案件流程运作程序的监督。(3)以审监庭为主导,抓住一个“细”字,对结案归档的案件,由案件质量评查组每月按30%的比例随机抽样进行评查,每卷附一张“案件质量评查表”,评查人将查出的问题按扣分标准填写到“评查表”中,评查结果通报全院,加强对已结案件质量的监督。
二是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构建“精品工程”。在实施“铁案工程”的基础上,大力构建“精品工程”。精品是指审、执的案件不仅程序、实体、形象公正,而且要达到“三无两优”的标准,即无上诉、无申诉、无信访,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为优秀,判决书在裁判文书评比中评为优秀。为提高案件的“精品率”,配套采取两项措施:(1)规定“精品”指标,强化责任意识。“精品”案件比例至少占办案法官当年结案的60%;(2)加大奖惩力度,激励办案法官多出“精品”。每办一件“精品”案件,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时将给予相关业务庭1分、个人2分的加分奖励。案件“精品”率靠前位次的庭室和个人,将优先考虑上报立功、评先和优秀公务员。凡“精品”率未达到标准的庭和个人,将扣除相应的目标责任奖并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三是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载体,构建“精英工程”。围绕年初院党组提出的“创建一流法院,培养知名法官”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精心实施“精英工程”,制定《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培训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加大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力度的基础上,开展每周一次观摩庭审、每半月一次疑难案件讲评、每月一次专题业务讲座、每季度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每年一次理论研讨会“五个一”活动,进行业务大练兵,提升队伍的整体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一是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构建“铁案工程”。围绕落实审判质量效率考评制度,建立完善“质评委”统揽,各职能庭室齐抓共管的审判质量管理机制。(1)以纪检组、监察室为主导,突出一个“严”字,强化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申诉改判案件评查工作,加强对审判纪律作风的监督。(2)以立案庭为主导,突出一个“快”字,在立案的同时,发出流程跟踪卡,贯穿立案、庭前准备、庭审裁决、结案归档四个环节,加强对案件流程运作程序的监督。(3)以审监庭为主导,抓住一个“细”字,对结案归档的案件,由案件质量评查组每月按30%的比例随机抽样进行评查,每卷附一张“案件质量评查表”,评查人将查出的问题按扣分标准填写到“评查表”中,评查结果通报全院,加强对已结案件质量的监督。
二是建立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构建“精品工程”。在实施“铁案工程”的基础上,大力构建“精品工程”。精品是指审、执的案件不仅程序、实体、形象公正,而且要达到“三无两优”的标准,即无上诉、无申诉、无信访,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为优秀,判决书在裁判文书评比中评为优秀。为提高案件的“精品率”,配套采取两项措施:(1)规定“精品”指标,强化责任意识。“精品”案件比例至少占办案法官当年结案的60%;(2)加大奖惩力度,激励办案法官多出“精品”。每办一件“精品”案件,年终目标管理考核时将给予相关业务庭1分、个人2分的加分奖励。案件“精品”率靠前位次的庭室和个人,将优先考虑上报立功、评先和优秀公务员。凡“精品”率未达到标准的庭和个人,将扣除相应的目标责任奖并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三是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载体,构建“精英工程”。围绕年初院党组提出的“创建一流法院,培养知名法官”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精心实施“精英工程”,制定《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培训的实施意见》,在进一步加大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力度的基础上,开展每周一次观摩庭审、每半月一次疑难案件讲评、每月一次专题业务讲座、每季度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每年一次理论研讨会“五个一”活动,进行业务大练兵,提升队伍的整体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
文章出处: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青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