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我在这里体会到了公正!
发布时间:2005-08-10 浏览次数:1359
本网徐州讯:8月8日上午,邳州法院民二庭,“我在这里体会到了公正!上海客商周某激动地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感谢,“你们这里没有地方保护!” 一年前,周某在邳州投资10万元兴建石膏粉厂。由于资金周转问题,工程进行了一半就停止了施工。镇政府在联系不上周某的情况下单方将工程无偿让予另一外商继续施工。后周某在多次与镇政府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履行投资办厂协议。 法庭经过调查了解到,周某欲通过诉讼途径,迫使镇政府退还其投资款项,并无继续履行协议的真实意思;但镇政府明确表示愿与周某继续履行合同。双方进入对峙僵持局面。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周某自觉身为外地客商,被告又是当地镇政府,多次想对法官进行“表示”,都被婉言拒绝。 此案必须尽快审结。但如果简单一判了之,既不能达到化解矛盾的效果,还可能影响到邳州对外招商引资的形象。因此,法庭将工作重点放在调解上。承办法官主动为原告分析了案中的利弊,向其释明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前提下与被告进行庭外和解,同时又从招商引资的角度切入,向被告释明如继续履行合同可能引起与另一外商的纠纷,还可能影响到该镇投资的环境。通过法庭耐心细致的解释,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解除投资合同,镇政府分批偿还周某投资款75000元,周某则主动撤回起诉。 |
文章出处:邳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程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