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利审判正向苏中地区延伸
发布时间:2005-08-12 浏览次数:1294
本网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正式批复,同意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审理其辖区内的一审专利纠纷案件。至此,在江苏省,有权审理此类案件法院有省会所在地的南京中院,苏南的苏州中院以及地处苏中地区的南通中院,专利审判正向苏中地区延伸。
根据规定,我国专利纠纷案件实行专属管辖,一般由省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审理。其他符合条件的法院只有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方可受理此类案件。近年来,南通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迅速,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增幅居全省榜首或前列,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该市的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也较大,截止2004年12月累计申请专利10052件,已授权6千余件。与此同时,涉通的专利纠纷数量呈不断增长趋势,在南京中院受理的被告住所地在南通的专利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在原有管辖体制下,外地法院到南通当地采取保全、禁令、勘验等诉讼活动有诸多不便,南通地区的当事人到南京参与诉讼也有较多麻烦,法院和当事人两方面为诉讼都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支出。近年来,南通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加强。2001年,该院正式成立民事审判第三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是全省范围较早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机构的中院之一,并选配了业务素质较强的审判骨干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来,该院民三庭先后审理了多起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并有多篇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文章在全国和全省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此次南通中院取得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对于江苏省大力发展苏北、苏中地区经济,缩小区域经济差距,更好地促进南通市乃至全省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以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都将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根据规定,我国专利纠纷案件实行专属管辖,一般由省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审理。其他符合条件的法院只有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方可受理此类案件。近年来,南通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迅速,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增幅居全省榜首或前列,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显著提升。该市的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也较大,截止2004年12月累计申请专利10052件,已授权6千余件。与此同时,涉通的专利纠纷数量呈不断增长趋势,在南京中院受理的被告住所地在南通的专利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在原有管辖体制下,外地法院到南通当地采取保全、禁令、勘验等诉讼活动有诸多不便,南通地区的当事人到南京参与诉讼也有较多麻烦,法院和当事人两方面为诉讼都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支出。近年来,南通中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加强。2001年,该院正式成立民事审判第三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是全省范围较早建立知识产权专业审判机构的中院之一,并选配了业务素质较强的审判骨干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三年来,该院民三庭先后审理了多起在全国或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并有多篇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文章在全国和全省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此次南通中院取得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对于江苏省大力发展苏北、苏中地区经济,缩小区域经济差距,更好地促进南通市乃至全省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以及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都将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沈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