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阊法院建立收退“二费一款”流程管理
发布时间:2005-08-16 浏览次数:1339
在专项整改过程中,苏州市金阊区法院高度重视对诉讼费、执行费、执行履行款的收退管理,建立了“二费一款”的流程管理,使收退费程序更加规范。现在,当事人缴纳给法院每笔费用的收退、增减情况以及由当事人负担的具体费用都能全面、准确地通过流程管理反映在案件卷宗内。在最近全市法院系统“二费一款”收退专项检查中,金阊法院实现零差错。
金阊法院“二费一款”流程管理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一个是诉讼费、执行费的收退管理,主要体现在三张《诉讼费、执行费收退流程表》上,表(一)为双面印制,正面由立案庭、审判庭填写,反面由执行庭填写,在进款至退款环节上流转;表(二)内容与表(一)正面相同,由审判业务庭附卷;表(三)内容与表(一)反面相同,由执行庭附卷。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将收退费情况准确、完整地反映在流程表上,确保收退款的准确。在诉讼费、执行费收退流程管理的监控中,他们重点把握四关:
一是把好立案收费关。立案庭在立案收费时,启用流程表(一)、表(二)各一份,按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确定诉讼费总额,填好预收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金额。经立案承办人签字,庭长复核后,两表随卷移送业务庭。如遇缓交等事项,由院长审批并在缓交栏内签字,使费用进入账户即纳入全程管理之中。
二是把好诉讼费增、减关。案件审理中,当事人诉讼请求变更会引起诉讼费、执行费的相应增减。承办人对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按请求标的计算后办理补交诉讼费手续,并如实将诉讼费、执行费的变更和补缴情况记入各分表的相应栏目。如当事人撤诉或调解当即履行,需收退诉讼费的,承办人在表中据实反映,经庭长审核后,由内勤开出收退款单并持表(一)到财务办理收退手续,该表由财务科存档,表(二)则归入卷宗备查。如结案后退款条件未成,则将表(一)返还立案庭,待原告申请执行时,立案庭再重新启用原审表(一),在表(一)反面填清预收执行费等项目,与表(三)随卷移送执行庭。
三是把好“二费”出口关。审判庭、执行庭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时,财务出纳必须严格审查表(一)中退款金额与退款通知单金额是否相符,与账上实际余额是否相符,有无院庭长审核签字,取款人与表(一)中的当事人是否相符等,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办理退费手续。
四是把好事后审核监督关。审判监督庭对案件质量评查时,将“二费一款”的收退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对是否按规定收费、增加诉讼请求未补交费以及应退未退等情况逐一复查,并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在执行履行款收退管理的监控系统中,他们重点把好四个环节:
一是紧扣进款通知环节。执行履行款进账后,财务部门即在《执行履行款收退流程表》的第一部分“进帐通知单”填好进账人(单位)名称、金额、进账方式、时间,并及时通知执行庭。
二是紧扣审查监督环节。承办人需退款时,在流程表的第二部分“当事人信息”中写清案号、申请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等,在流程表的第三部分“退款明细”申填入需退的金额,并由庭长或分管院长审核签名。如出现代位领取履行款情况时,必须由审判员、庭长在“当事人信息”的备注栏中予以注明。
三是紧扣退款审核环节。执行庭内勤履行退款手续时,财务科必须严格审核流程表的信息填写是否准确、完备,退款单据是否齐全,并利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核对交款人与受款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每次退款后,出纳员均在“退款明细”中记载、签名。
四是紧扣流程表资料存档环节。该院对流转到财务部门、立案庭的流程表分门别类装订存档,由此可以清晰、完整地反映有哪些案件在审判环节上已退还诉讼费,有哪些案件在执行环节上退还诉讼费、执行费,有哪些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大大便利了“二费”专项检查和统计,规范了各环节款物进出的监督管理,从而扭转了过去“二费一款”收退的混乱,杜绝了履行款“移花接木”现象发生。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充分肯定了金阊法院推行的“二费一款”流程管理。他批示:苏州金阊区法院针对过去诉讼费、执行费、执行履行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该院狠抓“两费一款”流程管理的措施和做法,值得各地法院借鉴。
金阊法院“二费一款”流程管理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一个是诉讼费、执行费的收退管理,主要体现在三张《诉讼费、执行费收退流程表》上,表(一)为双面印制,正面由立案庭、审判庭填写,反面由执行庭填写,在进款至退款环节上流转;表(二)内容与表(一)正面相同,由审判业务庭附卷;表(三)内容与表(一)反面相同,由执行庭附卷。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将收退费情况准确、完整地反映在流程表上,确保收退款的准确。在诉讼费、执行费收退流程管理的监控中,他们重点把握四关:
一是把好立案收费关。立案庭在立案收费时,启用流程表(一)、表(二)各一份,按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确定诉讼费总额,填好预收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金额。经立案承办人签字,庭长复核后,两表随卷移送业务庭。如遇缓交等事项,由院长审批并在缓交栏内签字,使费用进入账户即纳入全程管理之中。
二是把好诉讼费增、减关。案件审理中,当事人诉讼请求变更会引起诉讼费、执行费的相应增减。承办人对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按请求标的计算后办理补交诉讼费手续,并如实将诉讼费、执行费的变更和补缴情况记入各分表的相应栏目。如当事人撤诉或调解当即履行,需收退诉讼费的,承办人在表中据实反映,经庭长审核后,由内勤开出收退款单并持表(一)到财务办理收退手续,该表由财务科存档,表(二)则归入卷宗备查。如结案后退款条件未成,则将表(一)返还立案庭,待原告申请执行时,立案庭再重新启用原审表(一),在表(一)反面填清预收执行费等项目,与表(三)随卷移送执行庭。
三是把好“二费”出口关。审判庭、执行庭到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时,财务出纳必须严格审查表(一)中退款金额与退款通知单金额是否相符,与账上实际余额是否相符,有无院庭长审核签字,取款人与表(一)中的当事人是否相符等,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办理退费手续。
四是把好事后审核监督关。审判监督庭对案件质量评查时,将“二费一款”的收退作为一项重要的检查内容。对是否按规定收费、增加诉讼请求未补交费以及应退未退等情况逐一复查,并与目标管理考核挂钩。
在执行履行款收退管理的监控系统中,他们重点把好四个环节:
一是紧扣进款通知环节。执行履行款进账后,财务部门即在《执行履行款收退流程表》的第一部分“进帐通知单”填好进账人(单位)名称、金额、进账方式、时间,并及时通知执行庭。
二是紧扣审查监督环节。承办人需退款时,在流程表的第二部分“当事人信息”中写清案号、申请人、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等,在流程表的第三部分“退款明细”申填入需退的金额,并由庭长或分管院长审核签名。如出现代位领取履行款情况时,必须由审判员、庭长在“当事人信息”的备注栏中予以注明。
三是紧扣退款审核环节。执行庭内勤履行退款手续时,财务科必须严格审核流程表的信息填写是否准确、完备,退款单据是否齐全,并利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核对交款人与受款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每次退款后,出纳员均在“退款明细”中记载、签名。
四是紧扣流程表资料存档环节。该院对流转到财务部门、立案庭的流程表分门别类装订存档,由此可以清晰、完整地反映有哪些案件在审判环节上已退还诉讼费,有哪些案件在执行环节上退还诉讼费、执行费,有哪些案件尚未进入执行程序。大大便利了“二费”专项检查和统计,规范了各环节款物进出的监督管理,从而扭转了过去“二费一款”收退的混乱,杜绝了履行款“移花接木”现象发生。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充分肯定了金阊法院推行的“二费一款”流程管理。他批示:苏州金阊区法院针对过去诉讼费、执行费、执行履行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该院狠抓“两费一款”流程管理的措施和做法,值得各地法院借鉴。
文章出处:转载自江苏法制报
文章作者:金 玲、程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