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9月2日上午,如皋法院的祝建华院长一行2人来到家住如城镇健康花苑的老院长庞坚家中,代表党组织将一枚胡锦涛总书记亲自题词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颁发给庞老。庞老双手激动地摩挲着金光闪闪的纪念章,回首峥嵘岁月,感慨万千。
  今年78岁的庞坚老院长是海安人。17岁就参加抗日民兵组织,18岁参加中共紫石(即海安)县民运工作队,到边区开展抗日宣传,发动群众建立新政权,组织农抗会、妇救会、儿童团等群众抗日团体,动员边区青壮年参加对日寇的反攻营。日寇投降后,庞老院长又参加县委惩奸、土改工作队,惩办汉奸,斗地主、分田地。内战期间,他被编入县委武装工作队,深入家乡里下河地区的虬湖一带,在地方党组织遭到大面积破坏的艰苦环境中,任乡民兵指导员、区委科长,带领游击队坚持开展武装斗争,为恢复解放区进行了大小数十次战斗。海安解放后,任区委书记、县人事科长、团县委书记、县委委员。1955年,经海安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海安县人民法院院长,成为海安县第一位由人民代表选举产生的法院院长。1966年春,庞老院长带领社教工作队来到如皋,后留任胜利公社党委书记。1974年调任县建筑公司总支书记,后任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1981年,经如皋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如皋县人民法院院长。1989年11月离休后,庞老院长继续发挥余热,在法院离退休工作者协会法律服务部工作10余年。他关心国家大事,坚持读书、看报,写回忆录,中央、省、市电视新闻每天必看。最近,市老干部局组建纪念抗战胜利60周年老年合唱团,庞老积极报名参加。他说:“我们不能忘记那段血泪与悲壮谱写的历史!”

      

   
文章出处:如皋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薛 专、洪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