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睢宁法院通过“四查”深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并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修订)了《执行听证规范》、《交叉执行若干规定》、《定期通案若干规定》等18项规范性文件,使执行案件的整体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四查”即:在审判管理办公室每月例行质量评查后,由纪检监察室复查执行局6月份执结案件,再由院长、分管院长、纪检组长、执行局负责同志对5、6月执结案件逐一复查。专项整改活动督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执行局进行重点督查。
  对执行局5、6月份执结的共181件案件评查、复查后,整改办对存在问题进行详细梳理、汇总,对每一位承办人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逐一点评、通报。在评查、复查过程中,睢宁法院坚持边查边改,查改并进。执行局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按照院领导的要求和部署,与整改办同志一道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召开座谈会,结合实际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探讨对策。对照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借鉴外地法院的成功做法,睢宁法院从细微之处入手,对执行的每一个关键环节都设计出既科学又有效的管理规范,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
       
 
      

   
文章出处:睢宁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顾开龙、魏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