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青春是宝贵的,奉献着的青春是美丽的。在在被称为“千古龙飞地,一代帝王乡”的江苏省丰县,有这样一支作风优良、廉洁公正的优秀团队,他们青春有为,他们无私奉献,他们甘于平凡,他们唱响奉献者之歌,在创建“青年文明号”过程中,将服务向社会延伸,使司法文明形象在渗入爱心的审判中不断升华。这个令人关注的集体,就是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关爱无言流淌少年心底
  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有6名干警,平均年龄34岁,是一个富有朝气而又年轻向上的集体。近年来,先后荣获省青少年维权岗、市青年文明号、市文明单位等称号,现为省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在创建“青年文明号”中,该庭不断加大争先创优力度,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先后开展了“弘扬先进性,贴近老百姓”、“真情扶困进百家”等活动。
  年仅10岁的许智,至今还记得法官帮助他的情形。这个丰县民族小学三年级的学生,38岁的父亲前年因突发脑溢血不幸去世,给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灾难性的阴影,也使品学兼优的他几次面临失学的危险。文明创建体现的是青年党员无言的行动。得知小许智的困难后,刑庭的法官知道了,都纷纷捐款来救助这个濒临失学的少年,在庭长王红卫的带领下,大家自愿捐款600元,还买了书包、文具、书籍等物品。钱物虽然不多,却凝聚着法官的心意。他们来到丰县民族小学,将钱物交到面临辍学的贫困生小许智的手中。接到资助的钱物后,小许智哽咽着说:“法官叔叔、阿姨们,我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实际行动报答你们!”这次救助贫困学生也正是他们关注未成年人、弘扬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个缩影。
  “圆桌审判”唤醒沉睡心灵
  少年法庭,是刑庭苦心经营的阵地。在会议室的一张圆桌前,一位法官告诉笔者,少年法庭成立15年来,在这张圆桌上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
  2001年的夏天,16岁的周光华(化名)因沉湎于游戏厅不能自拔,就去偷别人钱,结果因盗窃案发走进法庭。可光华的父母得知儿子犯法后,感到儿子丢了他们的脸,不愿见他。为了找到打开光华锈蚀心灵的钥匙,法官史炜和书记员在火辣辣的太阳炙烤下,多次奔波,耐心、细致地向他的父母说理讲法,使其明确教育挽救子女的责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周光华的父母被她的热情所感动,改变了“子女犯罪不光彩”的心理,愿意参加庭审。为了避免给周光华上造成太大的心理压力,法官运用“圆桌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了会议室的圆桌前,大家围绕一个圆桌而坐,同在一个平面上,形成了一个缓和、宽松但又不失法庭严肃性的气氛。
  庭审阶段,望着光华那稚气未脱的面孔和胆怯的目光,史炜用平和通俗的语言开导周光华:“幸福必须靠勤劳的双手去争取。采取盗窃的手段虽然可以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但这种行为既给别人带来损害,又会触犯刑法受到惩罚,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希望你能吸取教训,真诚改过,以实际行动重塑自我,走好以后的人生道路……”
  法官细雨般的教悔,和风般的呵护,像一股清澈的山泉滋润着光华的心田。他感动得泣不成声,流着泪忏悔道:“法官阿姨,我知道错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做这种傻事了!”
  后周光华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为防止周光华重蹈覆辙,在帮教期间,史炜还拟定法院与监护人、被监护人的“帮教协议书”。多次与周光华的父母进行沟通。如今的周光华已是一名大酒店的经理了,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这只是刑庭少年法庭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一个侧面。事实上,法官们付出了更多的艰辛和心血。对于该庭判决的稚嫩、单纯的少年犯,法官们始终像父母对待孩子,教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那样,用爱心去温暖、用真诚去感化、用道理去教育和挽救失足少年,让一个个浪子回头。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8件341人,少年保护案件79件93人,审判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人重新犯罪,真正做到了“春风不让一木朽”。
  爱心热线从这里延伸
  “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
  刚刚走进办公室的庭长王红卫赶忙去接电话, 同时翻开“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咨询热线记录簿”,拿出钢笔记录。
  在刑庭每一名法官的记录簿上都密密麻麻详细记载着很多名字,这里有在缓刑期间考上重点中学的蔡东东(化名);有在他们的鼓励下学习技术,最终找到工作的吴军剑(化名)??这些名字对别人来说也许没有意义,但在法官的心中却是一缕缕剪不断的牵挂,每接到一个电话,就仿佛是打开了一扇心灵的窗户。
  记录簿中,有一位刚满17岁的未成年人的名字,他叫金夜(化名)。一次他在校与人打架,因学校让他把家长叫来,他心中害怕,不敢回家,流落街头。身无分文的他在一家商店偷了50多元钱,可心里总犯嘀咕,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通了“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咨询热线电话”。
  王红卫了解到他的处境后,一边稳定他的情绪,一边派人找到他把他带到法院。又找他的父母亲,共同教育了金夜,使其认识到错误,让金夜的父母将50多元钱退给失主。就这样,一起违法犯罪的隐患,在在法官的爱心感召下,得到了化解。
  自2000年6月1日“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咨询热线”开通以来,刑庭共接到青少年及其家长、老师和有关人员的咨询电话4000多个,对于每一个电话,他们都做好记录,记录每一个热线的通话内容、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做到及时予以耐心解答或处理,拯救了一个个迷途的孩子。
  让搁浅的小舟顺利启航
  2004年12月11日上午11时许,15岁的被告人宗易志(化名)翻墙进入本村一家商店盗窃。被店主发现后。宗易志为抗拒抓捕,反而殴打店主,被闻讯赶来的群众当场抓获。案发后,宗易志有悔过之心,他的家人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在审理此案时,法官谢福志针对本案具体案情,根据中学生的犯罪特点,延伸审判教育功能,寓教于审,认真做好少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为此,他邀请了公诉人、辩护人、学校、村委会、被害人共同参加的听证会,就对宗易志如何量刑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宗易志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通过召开庭审听证会,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在刑庭法官的眼里,这并不是教育的终结。在他们的建议下,学校同意保留宗易志的学籍,并落实了相应的帮教措施。宗易志的家长及所在学校、村委会还表示愿负监护、帮教责任。最终,这起在校中学生抢劫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宗易志的父母现在逢人就说:“没想到犯了罪的孩子还能够继续上学,这多亏了法院的法官啊!衷心地感谢他们!”
  齐手托起明天的太阳
  为了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也为了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刑庭特别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从而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卫能力。他们先后与丰县中学、丰县民族中学、丰县华山中学等几所学校结成了共建单位,并共同创办了家长学校。法官们深入县城、乡镇的中小学校向师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近年来他们先后讲课80余次,受教育的中小学生达10余万人。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该庭还开展了“救救孩子”、“托起明天的太阳”、“希望的明天”等大型图片展活动。通过上述系列活动的开展,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丰县中学的一名中学生这样评价法官们的上述工作的:“法官们的精彩演讲,给我们上了一堂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法官们的倾情教育,使我们明确了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尺度,知道了什么是违法和犯罪,规范了我们的行为,也提高了我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卫能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刑庭的青年法官们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在社会上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他们凭着岁月赐于他们的年轻臂膀和满腔热情,伸出年轻的双手,擎起希望的火炬,披风斩浪,让火热的青春在默默奉献中闪耀着光芒。


      

   
文章出处:丰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刘秋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