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扎实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巩固工作 受到中央巡回检查组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2005-09-16 浏览次数:1265
本网宿迁讯:9月14日,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巩固工作巡回检查组一行8人到宿迁市检查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巩固工作开展情况。宿迁中院作为宿迁市市级机关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单位的代表接受了检查。检查组一行在听取汇报、查看相关台账资料后,充分肯定了宿迁中院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巩固工作。宿迁中院作为参加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在先进性教育集中教育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围绕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政型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立足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扎实有效地做好整改工作,通过机制创新、制度创优,在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工作成果,通过实行四项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实行深化整改工作责任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正常抓的工作机制。党组成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分管部门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分管部门理清工作思路,查找工作差距,总结成功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并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整改的重点问题、具体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推动了全院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整改落实公示制,通过院局域网把整改方案和措施在全院范围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全院大会、部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整改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实行整改销号制,对已整改落实到位、多数群众满意的,及时从整改问题中删除;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在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重新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件、督查一件、销号一件、备案一件。实行整改督查反馈制。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听”、“谈”、“查”、“访”、“评”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各部门整改措施的成效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精干力量,对各党支部、各部门扩大整改成果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凡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要求重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方案、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立足长远,注重实效,探索建立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组工作规范机制,不断强化党组各项决策的民主性。建立经常性地听取意见制度,明确在每年年终考核时,向全院干警发放征求意见表,党组成员每月至少1次到所分管部门与干警开展谈心活动,并通过设立电子信箱、意见箱等形式,经常性地听取全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调查研究制度,每位党组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每年要确定1-2个调研课题,并写出调研报告。建立健全日常教育带动机制,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政治学习制度,一方面通过设立考勤、重点发言人、定期通报等制度,突出抓好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中心组集中学习。另一方面通过定期检查通报和纳入目标考核,突出抓好广大干警日常学习。注重用典型引路,用身边人、身边事,采用报告会、演讲会等形式,先后宣传了11个先进集体、7名先进个人。
三是建立健全审判业务优化机制,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建设的有效性。相继出台了《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实施意见》、《关于在职干警政治业务培训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在人员、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各种层次的培训和学习。继与南师大、中国农大、北大成功合作办班后,近期还派36名干警参加了省院组织的专项教育培训班。制定了《全市基层法官业务轮训三年规划》,规定每位干警全年参加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天。目前已请省内法学专家对70名基层法院干警进行了业务轮训。着手制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过去几年相继选送15 名同志参加法律硕士学习的基础上,从明年起,还将与苏州大学联合创办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班,让更多同志接受高层次教育。强化目标考核,不断完善机关考核机制,将法院的所有工作进行量化、细化,考核到部门、到人头,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实现了对全院干警的动态管理。
四是持之以恒,乘势而上,推动法院工作规范化发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进一步征求意见、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并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确定的整改事项,中院党组共梳理排查出整改未落实事项及其它不规范行为、问题共3大类50个,研究制定了涉及全院工作的68项具体整改措施。在党组的推动下,各部门也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党组针对这些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要求、责任、计划和进度,通过司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优化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同时中院党组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等文件,着手制定法官司法行为守则,并明确12家单位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全面实施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三年司法规范化建设总体计划,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强化审判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规范司法礼仪、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纠纷解决能力,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健全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及时把审判质量和效率各项数据,放在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大局中进行比较研究,及时推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的专项整改。在巩固好面上整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民商事审判和执行中的不规范行为,作为专项整改和巩固成果的重点。进一步强化审务公开意识,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公开、司法鉴定公开、执行工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的衔接,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的工作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理合法的诉求。
一是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工作成果,通过实行四项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实行深化整改工作责任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领导正常抓的工作机制。党组成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分管部门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分管部门理清工作思路,查找工作差距,总结成功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并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整改的重点问题、具体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推动了全院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整改落实公示制,通过院局域网把整改方案和措施在全院范围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向群众公布整改情况。党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全院大会、部门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整改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实行整改销号制,对已整改落实到位、多数群众满意的,及时从整改问题中删除;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在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监督下重新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件、督查一件、销号一件、备案一件。实行整改督查反馈制。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以“听”、“谈”、“查”、“访”、“评”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各部门整改措施的成效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精干力量,对各党支部、各部门扩大整改成果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凡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一律要求重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方案、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立足长远,注重实效,探索建立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组工作规范机制,不断强化党组各项决策的民主性。建立经常性地听取意见制度,明确在每年年终考核时,向全院干警发放征求意见表,党组成员每月至少1次到所分管部门与干警开展谈心活动,并通过设立电子信箱、意见箱等形式,经常性地听取全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调查研究制度,每位党组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每年要确定1-2个调研课题,并写出调研报告。建立健全日常教育带动机制,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坚持政治学习制度,一方面通过设立考勤、重点发言人、定期通报等制度,突出抓好党组成员及中层干部中心组集中学习。另一方面通过定期检查通报和纳入目标考核,突出抓好广大干警日常学习。注重用典型引路,用身边人、身边事,采用报告会、演讲会等形式,先后宣传了11个先进集体、7名先进个人。
三是建立健全审判业务优化机制,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建设的有效性。相继出台了《关于创建“学习型”法院实施意见》、《关于在职干警政治业务培训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在人员、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各种层次的培训和学习。继与南师大、中国农大、北大成功合作办班后,近期还派36名干警参加了省院组织的专项教育培训班。制定了《全市基层法官业务轮训三年规划》,规定每位干警全年参加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五天。目前已请省内法学专家对70名基层法院干警进行了业务轮训。着手制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过去几年相继选送15 名同志参加法律硕士学习的基础上,从明年起,还将与苏州大学联合创办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班,让更多同志接受高层次教育。强化目标考核,不断完善机关考核机制,将法院的所有工作进行量化、细化,考核到部门、到人头,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实现了对全院干警的动态管理。
四是持之以恒,乘势而上,推动法院工作规范化发展。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通过进一步征求意见、深入剖析、认真查找,并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确定的整改事项,中院党组共梳理排查出整改未落实事项及其它不规范行为、问题共3大类50个,研究制定了涉及全院工作的68项具体整改措施。在党组的推动下,各部门也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党组针对这些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先进性教育成果巩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要求、责任、计划和进度,通过司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优化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同时中院党组还研究制定了《关于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等文件,着手制定法官司法行为守则,并明确12家单位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全面实施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三年司法规范化建设总体计划,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强化审判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规范司法礼仪、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纠纷解决能力,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健全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及时把审判质量和效率各项数据,放在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大局中进行比较研究,及时推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的专项整改。在巩固好面上整改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民商事审判和执行中的不规范行为,作为专项整改和巩固成果的重点。进一步强化审务公开意识,实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结果公开,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公开、司法鉴定公开、执行工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进一步强化诉讼调解与大调解机制的衔接,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的工作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理合法的诉求。
文章出处: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