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院党组坚持把信访问题作为法院工作好坏、人民是否满意的一个“风向标”,加强队伍管理,提高审判质量,采取多项措施,尽力降低信访、减少信访、解决信访,实现了信访少、越级上访少、缠访少的工作目标,几年来信访率始终控制在0.8%以下,信访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信访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良性轨道,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上升,该院连续五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文明法院、人民满意法院和优秀法院。
  一、党组重视,采取多项措施从源头上堵住信访。该院吴振友院长常说“提高了审判质效就是堵住了信访源头”,这也是该院党组的共识。多年来,该院在工作中针对存在不足,不断强化措施手段,狠抓程序规范和队伍建设,大大提高了审判质量。今年截至7月份,该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低于30天,案件调解撤诉率超过60%,案件上诉率为7.4%,上诉案件发改率为1.7%,全市法院系统中最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大大提高,较好地从源头上防范了涉法信访案件产生。
  首先,严格规范程序。该院将审判的每一环节、每一个步骤固定下来,形成一套统一的审判规程,并向社会上公开,一者接受群众监督,二者让当事人了解审判流程,避免因为不知晓而产生误解。该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民商事审判操作规范》、《刑事审判操作规范》、《行政审判操作规范》和《执行工作实施细则》,形成了从立案---审判---执行环紧密相扣的工作规程,规范了立案、审判及执行行为。其次,规范法官行为。针对以往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提出和推行了“五禁五不为”,从庭审外在和内在形式上加以规范。“五禁”,即禁止开庭不着装或着装不规范,禁止逾时开庭,禁止开庭时接打电话,禁止任意休庭随意离开审判席,禁止合议庭成员缺席。“五不为”,即不为追求效率而缩短被告答辩期,不为追求形式合法而虚列合议庭成员,不为追求调解率而久拖不决,不为追求当庭结案率而仓促下判,不为减少上诉率而曲意迎合当事人。该院将“五禁五不为”以文件下发并予以公开,接受当事人监督,有力地规范了审判人员行为,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第三,抓案件质量。该院推行了“三查二评一追究”制度,“三查”,即审查已结案件,由院案件质量评查组按照确定的评查标准,对已结案件进行按比例进行评查,实行百分制打分,每季度公布一次评查情况;审查上诉发回改判和本院再审改判案件,由审判监督庭和纪检监察室抽调专人负责,做到一案一查、一案一析,每半年向院党组书面汇报一次核查情况;审查当事人反映强烈案件,由立案庭、审监庭与纪检部门分工负责调查处理。对符合申诉、申请再审的案件,立案庭经形式审查后,转审监庭复查,符合再审条件的依法提起再审,畅通信访渠道,依法纠错。“两评”,即半年评比一次优秀法律文书,半年评比一次庭审质量,量化打分,公示结果,公开讲评,促进法律文书质量的提高,增加社会公众及当事人对裁判的认同感,进一步减少涉案信访案件的发生。“一追究”,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视情况分别处以经济处罚、取消评优资格、纪律处分,从而大大强化了干警的质量意识。
  二、抓队伍管理,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抓好了队伍管理就可以大大消除信访诱因”,这是该院在抓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队伍的工作作风、审判作风和廉政作风的好坏,是诱发信访案件的重要因素。近年来,该院一直保持把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作为抓好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先后修订了《法官道德司法礼仪规范》、《加强作风建设规范》、《法官廉政办案制度》等9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该院提出的高效、严谨、优质的三项要求。一是抓效率。该院在工作中严格划定各类案件的审判周期,要求刑事案件不超过19天,民商事案件不超过30天,行政案件不超过20天,每周调度一次审判进度情况,只要发现有超限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及时跟踪督办。二是抓作风。该院每月公布一次审判人员收结案情况和审限执行情况,从而引导和促使干警自觉养成了良好的审判作风。提出守时、文明、热情、慎独的工作要求,要求干警做到上下班守时,开庭谈话准时,接待处访及时,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处理得当。大力推行诉讼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延期审理和中止、终结执行提前告知制度、生效法律文书通知制度等便民措施,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和拒绝权,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赞扬。三是抓廉政。该院在强化廉政责任制的同时,今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全体干警述廉活动,每半年举行一次,院长在全体人员大会述廉,部门负责人实行书面述廉与个别面谈相结合,一般干警采用书面述廉,全院干警人人述廉,并推行了新提拔干部和初任审判人员任前廉政谈话,规范廉政管理,不断完善法官廉政档案,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队伍建设中的教育警示作用、监督查处作用、参考依据作用和信息通联作用。几年来,全院干部队伍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有效地降低了因此引发的信访案件。
  三、抓规范管理,构建信访工作新机制。该院党组认为“规范工作机制就可以遏制信访势头”。为此,变上访为下访,是多年坚持的一项处访原则。每季度由信访职能部门统计和梳理涉诉上访案件和信访苗头案件,由院长分头带队,与上访人或当事人逐人见面、逐家走访,解疑答惑,疏导思想,解决问题,有力地遏制了信访上升势头。为实现规范管理,该院实施了三项制度,一是施行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院长四级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每位干警涉及的信访数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依据。推行了审判人员接访制,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来信来访人员,只要发现信访接待人员或负责处理信访问题的法官,存在态度不好,接待不文明等情形,均可以向分管院长或院长举报。二是实行信访分级分类管理、限时处理制度。以立案庭为主,纪检监察室配合,每月定期及不定期统计汇总全院涉案信访情况,并将期限分类梳理,视情况不同分别作出相应处理。对各类信访按信访流程程序给相关承办单位,承办人,要求限期办理并上报结果。对属上级机关注、影响较大的重要信访案件,实行信访听证制,院长或分管院长、立案庭、纪检监察室、原承办案件部门负责人、原承办人和当事人共同参与,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妥善地作出处理,确保不发生继续上访。三是制定处访预案,成立了处访应急小组。今年8月15日该院接到该市阿湖镇芦湖村刘某等60余人为王某、丁某等7人盗窃一案已前往法院集访,并有越级上访倾向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处访预案,经过应急信访处理小组半个小时宣传、引导、劝说等工作,一起集访案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文章出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张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