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10月18日,为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推向深入,市法院党组在对全市法院专项整改活动第二阶段情况全面总结回顾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专项整改活动的形势,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真抓好薄弱部门和薄弱单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改进工作。当前全市法院专项整改活动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根本上还是部分基层法院领导和市法院少数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执法不规范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近期要着力解决这些薄弱单位和薄弱部门的问题,结合全市法院开展活动的具体情况,查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究竟是因为一把手和主要负责人重视不够、班子成员认识不到位,还是专项整改活动职能部门督促检查工作落实不好,从而对症下药,切实解决这些薄弱单位和部门活动开展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改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是要认真抓好专项整改活动“示范点”的工作。对被确定为全省首批“示范点”的单位,要在对前期创建活动进行总结提高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巩固创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到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各示范点要细化各项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市法院要加强对“示范点”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行“示范点”的新鲜经验,凸显“示范点”的辐射功能,使示范点真正成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先导和示范“窗口”。
  三是要认真抓好检查验收和总结提高工作。要督促各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改活动三个阶段的成果,完善各类台账,认真总结全市法院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后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重点岗位环节监督制约机制以及群众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度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方式,让人大代表对法院干警的司法行为、服务态度、审判质量效率等方面进行评判,以此检验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要适时组织人员,通过问卷调查、查阅台帐、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基层法院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明后两年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