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2005年10月19日,市法院召开专门会议,对落实南京市委批转南京市法院党组《关于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情况报告》的文件精神作出具体部署,采取十大措施攻克“执行难”问题:一是大张旗鼓地开展执行宣传工作。对正面典型进行正面宣传,对反面典型给予曝光,将督促履行的通告贴到被执行人的住宅区。在全社会掀起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高潮,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引导,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抗拒、阻碍、干预人民法院执行为耻,以服从、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二是建立执行威慑机制。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构建辖区范围内执行工作威慑机制。对于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工商年检、税务登记、银行贷款、出国出境等方面的民事权利进行限制,迫使其履行法定的义务。三建立执行协调机制。一方面,加强与社会各方的协调,寻求多方配合,建立联办、协办机制,建立执行110与公安110联动机制,与工商、税务、车管等部门协调建立执行快速通道,迅速办理协助执行的每一环节,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构建法院内部协调机制,做到立、审、执兼顾。确有财产线索的才立案,在审判阶段该保全的一定要保全,判决的内容明确具体,在法院内部营造有利于执行的环境。四是继续推行执行曝光台制度。市法院在媒体上公布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号召广大读者提供执行线索,如果申请人同意可以对提供有价值财产线索的群众给予相应的奖励。五是推行信息共享制度。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每月进行交流,形成全市法院执行信息共享。六是限制不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出国、出境。七是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人的惩治力度。市法院将汇同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出台《办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的实施办法》,细化办案程序,增强可操作性,提高办案效率,为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创造有利条件。八是加快执行机构改革。落实上级要求执行局升格为及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市法院协调区、县法院尽快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区、县法院执行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的要求,有条件的区、县法院可成立调查科等机构,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力度。九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的力度。坚持执行公开告知制度,所有能公开的案件,都应依法向当事人公开,保障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十是调集精兵强将、配备优良装备提高执行机构的战斗力。加强执行人员队伍建设,对于没有达到中央11号文件要求的法院,市法院将到有关区、县协调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尽快建成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训练有素的执行队伍。努力改善执行装备,要为执行机构配齐配好相应的执行车辆和执行装备,按照市委文件的要求为执行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执行工作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仲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