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11月8日,东台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诉讼服务窗口正式对外开放,对来院群众及诉讼参与人提供规范、快速、便捷的诉讼服务。这是该院为加强审判管理,拓展审判管理职能,实现从对内服务审判工作延伸到对外服务诉讼参与人,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全新审判管理运行模式。
  自今年4月16日成立了综合性的审判管理办公室,该院不断从审判管理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审判管理为诉讼服务的有效途径。在审判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该院党组将目光又投向了诉讼服务这一全新的审判管理领域。通过长时间的调研,制定了《诉讼事务服务暂行规定》。规定明确了为来访群众和诉讼参与人提供转递诉讼材料、查询案件信息、热线答疑解难、提供法律援助等七大项规范、快捷、人文服务事项。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体,在立案大厅专设诉讼事务服务窗口,接待来院群众、诉讼参与人,提供诉讼常识、法律咨询服务。接收诉讼参与人向法院递交的答辩状、上诉状等诉讼文书,补充证据材料,申请证人出庭、评估鉴定、法院调查、诉讼保全、先予执行、撤诉等申请书。对诉讼参与人了解其案件信息、进程的,及时通过案件信息系统或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并解答。专设诉讼服务热线,解答群众或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听取、记录来院群众、诉讼参与人反映的存在问题、建议,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向相关部门反馈。优先接待残疾、年老不便、特困等来院寻求法律服务的社会弱势群体,同时帮助办理法律援助事宜。对诉讼当事人确需会见、约见院领导、承办法官的,按规定程序安排会见时间、地点,并转告当事人,逐步厘清法官与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文章出处:东台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