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审监庭荣获省级机关“青年文明号”称号
发布时间:2005-11-23 浏览次数:1248
本网讯:近日,共青团江苏省委召开省级机关青年文明号命名大会,省法院审监庭被新命名为2004年度省级机关青年文明号。
2004年5月以来,根据省法院、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精神,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省法院审监庭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一是紧密围绕审判,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审监工作的内在规律,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实际行动拓展了“青年文明号”的新内涵。二是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全力塑造符合“青年文明号”要求的审监法官形象。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充分激发青年法官的工作热情,一年来青年法官发挥出骨干作用,敢于创新,勇于争先,使全庭的各项工作展现出崭新面貌。三是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青年文明号”增光添彩。2004年度多项指标创历史记录,2005年全面拓展审判监督职能,在审判、调研、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扎实的工作实绩,推动了审判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获得了院领导和最高法院的好评。
2004年5月以来,根据省法院、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知》精神,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省法院审监庭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一是紧密围绕审判,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审监工作的内在规律,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实际行动拓展了“青年文明号”的新内涵。二是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全力塑造符合“青年文明号”要求的审监法官形象。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充分激发青年法官的工作热情,一年来青年法官发挥出骨干作用,敢于创新,勇于争先,使全庭的各项工作展现出崭新面貌。三是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为“青年文明号”增光添彩。2004年度多项指标创历史记录,2005年全面拓展审判监督职能,在审判、调研、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扎实的工作实绩,推动了审判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获得了院领导和最高法院的好评。
文章出处: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傅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