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京口法院近五成行政案件和解撤诉 行政审判通过协调化解社会矛盾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05-12-16 浏览次数:1323
镇江京口法院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坚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每一起案子法官都多方做当事人的工作,努力消除“官”、“民”双方分歧,在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的基础上妥善解决的问题,尽力促成案件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是京口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从一年来的审判实践来看,通过协调,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一条有效解决行政争议途径。今年所收80多起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法院做协调工作撤诉的案件有40多件,撤诉率接近50%。这一途径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降低了司法成本。更为重要的是,这一途径解决了行政案件诉讼程序走完,而案件不完,当事人仍申诉、上访不断的尴尬局面,有利于稳定司法秩序,社会秩序。
文章出处: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杨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