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经江苏省镇江市京口法院行政庭多方协调,12月13日下午,23起“民告官”行政赔偿诉讼案在该院和解,尹小平等23名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被法院裁定准许,这23名原告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裁定书的同时每人都高高兴兴地收到了一张现金支票----法院转交的行政机关的赔偿款16000元。京口法院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在行政审判中做好协调工作,钝化社会矛盾,赢得了被诉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镇江京口法院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坚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每一起案子法官都多方做当事人的工作,努力消除“官”、“民”双方分歧,在承办法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的基础上妥善解决的问题,尽力促成案件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是京口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一大亮点。从一年来的审判实践来看,通过协调,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一条有效解决行政争议途径。今年所收80多起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法院做协调工作撤诉的案件有40多件,撤诉率接近50%。这一途径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降低了司法成本。更为重要的是,这一途径解决了行政案件诉讼程序走完,而案件不完,当事人仍申诉、上访不断的尴尬局面,有利于稳定司法秩序,社会秩序。
      

文章出处: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杨维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