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人民陪审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我们应当成为将法律普及到人民的使者。”12月20日下午,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情况座谈会上,人民陪审员,街道干部阙静华畅谈自己担任陪审员的感受。
  自今年5月1日《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正式施行以来,虎丘法院通过公开招聘、公示选任,岗前培训等严格程序之后,在18名申请人中择优确定10人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到今年年底,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共135件,无一改判、发回重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金渠芳是担任人民陪审员时间最长,也是参与审案最多的一个,她主要参与了刑事案件的审判。她说:“我个人觉得做人民陪审员蛮有收获,增长了法律知识,对法院工作和整个国家法制建设都有所了解。在审判中我享有与法官一样的权利,可以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苏州大学行政法学教授黄学贤认为陪审员来自人民,更易受到当事人的信任,因此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向老百姓做好法律宣传工作,他回忆起自己参与审理的一起28户居民起诉规划局的行政诉讼案件,尽管最后原告败诉,但由于他和法官一起将法律释明工作贯穿于整个庭审过程,使所有原告全部服判,避免了缠诉和上访的产生。
  座谈中,各位陪审员还对更好地发挥陪审员作用进行了热烈讨论。阙静华建议法院将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地案件到社区去开庭,这是一个很好的普法形式。电视台记者徐琳根据自己参与审理和调解一起民事案件的感受,建议法院可以按照陪审员的特点对参与案件审理进行分工。参加座谈的陪审员们都表达了一个相同的意愿,希望能够更多地参与陪审,希望能够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学习。
  在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后,虎丘法院院长王侃作了讲话,他表示要在认真总结半年多来开展人民陪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年要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争取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的落实,着力于构建对人民陪审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人民陪审工作真正成为实现司法民主化的有效途径,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
      

   
文章出处: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