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规范庭审活动
发布时间:2005-12-27 浏览次数:1247
该院从规范庭审着装开始,要求审判人员必须做到穿着审判制服整齐统一;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后,法官及时进入审判席,不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问候致意,法官之间不得互相说笑,不得谈论与案件相关的问题,不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随意走动。严格庭审规则,当庭核实代理人的权限,按照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调查主体资格,及时宣读并展示提交的证据,不作诱导性、倾向性发问等,保证庭审阶段明显,层次清楚,条理分明。 规范庭审语言,要求使用法言法语,要求法官保持冷静平和的心态,不与当事人争吵或者斥责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该院通过落实上述行为规范,充分体现了庭审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树立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群众好评。
文章出处:通州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王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