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一名当事人在法院打官司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后,没有离开法庭,仅仅10分钟不到,就签收到了民事调解书,这样的情况在虎丘法院已经属于普遍现象。据悉, 2005年该院调解结案的438件民事案件,全部都是当庭送达民事调解书,民事案件调解率比去年上升了4.38个百分点。
  苏州虎丘法院在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中,对法律文书以“该繁则繁,当简就简”的原则进行了改革。他们制做了民事调解书的样式模版放在局域网上,法官在撰写调解书时,只需在局域网上下载模版进行填写,省去了撰写格式化文字的时间;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只简单引述原告诉称和被告答辩内容,不再写案件事实而直接写当事人最关心的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而且由于法庭记录全部实现电脑化,法官直接就可在法庭内根据庭审记录制作调解书,当事人无需移步,一般都在10分钟左右,就能拿到一份简明扼要,表述清晰的民事调解书。由于民事调解书当庭送达,不但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而且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真正实践了司法为民。
      

  

   
文章出处: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