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6年1月9日上午,海安法院召开专门会议,学习传达了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并进行了深入讨论。一致认为,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和国家交给法院的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紧密联系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一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强化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廉政条规学习、廉政警句征集、廉政热点话题辩论赛等,形成廉政文化氛围,增强干警廉政信念,打牢队伍廉政司法的思想基础。
  二是以落实廉政工作责任制为龙头,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加强对执行廉政制度情况的监督,明确廉政建设责任,根据廉政形势发展及法院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创新廉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三是以超前防范为目的,充分发挥监督网络作用。发挥法院、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的作用,强化“一岗双责”,实行廉政建设监督人制度;加强家庭监督力度,开展“优秀廉内助”评选等系列促廉活动。
  四是以信访和案件督查为依托,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重点案件督查力度,对人大督查、群众信访的案件,进行办案过程中廉洁情况核查并将核查情况登记归档,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严肃认真查处。
  五是以提高素质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建立部门管理、干警日常司法行为百分考核制度,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监督、巡查,并进行“八小时之外”的明查暗访活动,强化对干警业内外活动的全方位监督。
  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提高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确保全院政治平安,为实现争创全国优秀法院这一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文章出处:海安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郭玉祥、康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