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1月9日,家住镇江桃园的某电子秤厂长老姚一大早赶到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给该院刑庭余波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感谢他在自诉案件的审理中“执法公正、调解到位”,化解了邻里恩怨,他握着法官的手感慨地说:“说法评理的法院才无愧于人民满意法院称号”。
  去年5月,老姚在自家院中安装广告牌时遭到邻居裴某阻挠,双方发生争执,吵打中老姚被推倒在地,造成胸椎压迫性骨折,被法医鉴定为轻伤,并造成了9级伤残。意外伤害让老姚痛苦不已,也给企业的生产造成了损失,昔日好邻居成了仇人。去年9月7日,老姚一纸诉状将裴某告上法院,要求追究裴某故意伤害刑事责任,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7万余元。承办人余波接受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老邻居,平素并无多大矛盾,作为因为民事纠纷引发的自诉案件,理应妥善做好调解工作。庭审中裴某辩称老姚的伤系陈旧性骨折,和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负任何责任。为慎重起见,承办法官特地委托了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重新做了医学鉴定,鉴定的结论和法医鉴定一样。但是裴某仍坚持自己观点,为消除他的怀疑,把工作做细做实,承办人将双方当事人带到鉴定专家处,就有关伤情当面向专家做了咨询,经过专家一番耐心细致的讲解,裴某的疑虑逐步消除了,承办人又趁热打铁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入手,情法交融苦口婆心做工作。在他的努力下,两个结怨邻居终于握手言和了,裴某一次性赔偿5万元给老姚,并当面向老姚赔礼道歉。
  2005年,润州法院注重加强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针对案情不同通过入情入理进行说服教育,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使被告人主动认识错误,达到化解怨气促成调解的目的,全年受理的40件案件中,95%均以调解结案,无一缠诉、上访现象,有效地化解了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孙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