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法官说法评理化解邻里恩怨受赞誉
发布时间:2006-01-11 浏览次数:1255
去年5月,老姚在自家院中安装广告牌时遭到邻居裴某阻挠,双方发生争执,吵打中老姚被推倒在地,造成胸椎压迫性骨折,被法医鉴定为轻伤,并造成了9级伤残。意外伤害让老姚痛苦不已,也给企业的生产造成了损失,昔日好邻居成了仇人。去年9月7日,老姚一纸诉状将裴某告上法院,要求追究裴某故意伤害刑事责任,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7万余元。承办人余波接受案件后,考虑到双方是多年的老邻居,平素并无多大矛盾,作为因为民事纠纷引发的自诉案件,理应妥善做好调解工作。庭审中裴某辩称老姚的伤系陈旧性骨折,和自己无关,自己不应该负任何责任。为慎重起见,承办法官特地委托了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重新做了医学鉴定,鉴定的结论和法医鉴定一样。但是裴某仍坚持自己观点,为消除他的怀疑,把工作做细做实,承办人将双方当事人带到鉴定专家处,就有关伤情当面向专家做了咨询,经过专家一番耐心细致的讲解,裴某的疑虑逐步消除了,承办人又趁热打铁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入手,情法交融苦口婆心做工作。在他的努力下,两个结怨邻居终于握手言和了,裴某一次性赔偿5万元给老姚,并当面向老姚赔礼道歉。
2005年,润州法院注重加强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针对案情不同通过入情入理进行说服教育,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使被告人主动认识错误,达到化解怨气促成调解的目的,全年受理的40件案件中,95%均以调解结案,无一缠诉、上访现象,有效地化解了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孙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