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近日,一起矛盾激化、标的额为50余万元的民工讨薪案,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法官的多方努力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100多名农民兄弟在新年来临之前拿到了拖欠已久的血汗钱。
  对涉及面广、拖欠时间长、矛盾激化进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案件,应用调解手段,协调好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既维护社会稳定、又保证民工合法权益的落实,是南京法院多管齐下加大清欠力度的一种方式。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该市两级法院共调解解决民工讨薪案126件,标的额300多万元。在此同时,他们针对清欠工作涉及面广的特点,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清欠合力:即对诉讼能力不足的当事人,建议司法行政部门给予法律援助;对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调解的案件,则邀请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以及劳动保障部门参与案件的调解;对建设单位的违法转包、分包以及违法用工等行为,依法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在执行中对建筑物拍卖、变卖以及以物抵俩变价处理时,积极协调,取得房地产管理部门的配合支持;与新闻媒体协作,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拖欠者予以曝光。
  针对清欠案件时间紧、判决了执行难等特点,南京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承包方或民工申请财产保全的,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放宽申请人的担保条件,或依职权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同时,加大先予执行的力度,对有履行能力的发包方或用人单位,先予执行全部或部分拖欠的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在今年受理的8件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其中5件采取了先予执行措施,执行金额32万元,另有3件案件财产保全金额达11万元,保证了案件的顺利执结。如该法院受理的一起向施工单位和包工头追
  为了有效地促进年底清欠工作,该市法院建立了快立、快审、快执的工作机制。对涉及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案件,建立专人专项办理的“绿色通道”,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立案审判手续;在案件的审理中,尽可能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二审程序按照简易化审理改革的要求审理,尽量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在执行环节,优先执行民工工资案件并及时发放执行款,对找不到被执行人又没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如有应承担垫付责任的单位,则责令垫付单位先行垫付。市法院民四庭今年以来共受理清欠案件151件,他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清欠合力,截止12月25日,已结案150件,剩余1件已在办理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赵兴武、徐高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