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倾力打造创新型法院
发布时间:2006-01-12 浏览次数:1239
本网南通讯:元月11日,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出台《打造创新型法院实施方案》,规划了该院今后创新工作的主要步骤,决定推进四类创新,提升四项能力。
近年来,海安法院坚持高举创新大旗,通过设立审“误”公开栏、总结“调解十法”、民商事案件调查令、非诉行政执行裁前告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集中审、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行政案件简易审、裁判文书格式化、建立综合执行网、法官审判业绩百分考核、制定优秀案件评选规则等创新举措,极大地推动了该院的各项工作。五年来,该院4次被江苏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院”或“优秀法院”称号,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审判监督、诉讼调解、纪检监察、调研、宣传、青少年维权、网站建设、武器装备安全管理、督查联络等工作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9个部门10次受到省级表彰;1人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1人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先进个人”,19人次受到省级表彰。去年,该院及执行局分别被江苏省高院确定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审判业务示范点”。该院有关案件质量“个十百千万”工程的举措,还被中央政法委向全国推介。
中央作出建立创新国家的战略决策后,该院党组十分重视,次日一上班即召开党组会商讨贯彻落实措施。在各部门召开会议的基础上,又召开中层干部会征求意见,并通过局域网广泛征求全院干警意见,最后经党组研究确定了《打造创新型法院实施方案》。该方案根据中央的战略要求,结合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和上级法院实施意见,决定推进四类创新,提升四项能力。
创新廉政举措,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以落实廉政工作责任制为龙头,继续加强制度创新;以超前防范为目的,充分发挥监督网络作用;以信访和案件督查为依托,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以提高素质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兼职纪检员的作用。
创新考评体系,提升审判管理能力。强化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信息数据库建设,将定期考核与日常分析结合起来,做好审判质量运行情况的动态监督,增强业务指导的有效性;完善法官和非审判人员业绩百分考评考核制度;制定化解重大矛盾案件能力考评办法;继续深化案件质量“个十百千万”工程。
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司法政务能力。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分解权限,细化管理,兑现奖惩;实行干警日常司法行为百分考核;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加强法院安全预警机制;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使法院管理更加制度化、标准化、人性化。
创新和谐机制,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推进调解工作,加强与大调解机制的协调、对接,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形成诉讼、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裁决等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实行庭前证据公开提示制度、庭后裁判结果释明制度。把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讼前,预防和减少矛盾激化。
近年来,海安法院坚持高举创新大旗,通过设立审“误”公开栏、总结“调解十法”、民商事案件调查令、非诉行政执行裁前告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化、刑事案件简易程序集中审、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行政案件简易审、裁判文书格式化、建立综合执行网、法官审判业绩百分考核、制定优秀案件评选规则等创新举措,极大地推动了该院的各项工作。五年来,该院4次被江苏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法院”或“优秀法院”称号,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审判监督、诉讼调解、纪检监察、调研、宣传、青少年维权、网站建设、武器装备安全管理、督查联络等工作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9个部门10次受到省级表彰;1人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1人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司法警察先进个人”,19人次受到省级表彰。去年,该院及执行局分别被江苏省高院确定为“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审判业务示范点”。该院有关案件质量“个十百千万”工程的举措,还被中央政法委向全国推介。
中央作出建立创新国家的战略决策后,该院党组十分重视,次日一上班即召开党组会商讨贯彻落实措施。在各部门召开会议的基础上,又召开中层干部会征求意见,并通过局域网广泛征求全院干警意见,最后经党组研究确定了《打造创新型法院实施方案》。该方案根据中央的战略要求,结合最高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和上级法院实施意见,决定推进四类创新,提升四项能力。
创新廉政举措,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以落实廉政工作责任制为龙头,继续加强制度创新;以超前防范为目的,充分发挥监督网络作用;以信访和案件督查为依托,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以提高素质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兼职纪检员的作用。
创新考评体系,提升审判管理能力。强化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信息数据库建设,将定期考核与日常分析结合起来,做好审判质量运行情况的动态监督,增强业务指导的有效性;完善法官和非审判人员业绩百分考评考核制度;制定化解重大矛盾案件能力考评办法;继续深化案件质量“个十百千万”工程。
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司法政务能力。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分解权限,细化管理,兑现奖惩;实行干警日常司法行为百分考核;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加强法院安全预警机制;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使法院管理更加制度化、标准化、人性化。
创新和谐机制,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推进调解工作,加强与大调解机制的协调、对接,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形成诉讼、和解、调解、行政处理、仲裁裁决等相衔接的联动机制;实行庭前证据公开提示制度、庭后裁判结果释明制度。把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讼前,预防和减少矛盾激化。
文章出处:海安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钱 军、郭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