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稳步推进法官业绩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06-01-17 浏览次数:1176
本网南通讯:如东法院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酝酿,于2005年5月公布实施了《法官审判业绩岗位目标考核办法(试行)》。该办法以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为主要考核内容,以围绕指标体系而开展的相关审判工作与审判服务工作为补充考核内容,为推动全院审判管理工作良性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半年多的运行,如东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转变,各项指标数据稳步提升。
1、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从5月份开始,每月均在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基础上考核案卷送查及归档率、评定案件质量得分、汇总案件质量、效率得分。从8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组织了对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和优秀裁判文书考核评定。9至11月份由审管办牵头,组织进行了庭审能力考核、网络管理与应用、电子档案录入能力考评等。所有单项工作考核情况均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年终,根据中院公布的质、效指标数据对照各自成果予以加分后,综合各单项考核得分,按比例计算出全年工作业绩所获分值。
2、自我评定、民主测评与庭、院分级考核相结合。为使审判人员年积极相应考核,我们还采用自我评定、民主测评与庭、院分级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互动考核。在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三个方面由审判人员自我评定,然后民主测评。此外,还有5%的分值由各业务部门领导即庭、局长根据个人表现自主考核,赋予部门一定的考核权。在汇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得分、工作实绩得分、调研成果得分和部门考核得分后,由院考评委员会决定最后得分。
3、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行的考核方法改变了以往年终应付型、粗放型、印象型的“大锅饭”式的考核,使考核工作分解并穿插到平时正常的工作中进行,审判、执行工作将始终处于有效地考核监控之下,审判人员也会感觉到考核无时不在,无事不在,以达到平稳推进考核工作的目的。年终,除进行必要的加分和汇总成绩外,不再需要抽调更多人手、花更多精力进行集中考核。目前全院审判人员考核工作已全面结束。
1、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从5月份开始,每月均在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基础上考核案卷送查及归档率、评定案件质量得分、汇总案件质量、效率得分。从8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组织了对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和优秀裁判文书考核评定。9至11月份由审管办牵头,组织进行了庭审能力考核、网络管理与应用、电子档案录入能力考评等。所有单项工作考核情况均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年终,根据中院公布的质、效指标数据对照各自成果予以加分后,综合各单项考核得分,按比例计算出全年工作业绩所获分值。
2、自我评定、民主测评与庭、院分级考核相结合。为使审判人员年积极相应考核,我们还采用自我评定、民主测评与庭、院分级考核相结合方法进行互动考核。在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三个方面由审判人员自我评定,然后民主测评。此外,还有5%的分值由各业务部门领导即庭、局长根据个人表现自主考核,赋予部门一定的考核权。在汇总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得分、工作实绩得分、调研成果得分和部门考核得分后,由院考评委员会决定最后得分。
3、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现行的考核方法改变了以往年终应付型、粗放型、印象型的“大锅饭”式的考核,使考核工作分解并穿插到平时正常的工作中进行,审判、执行工作将始终处于有效地考核监控之下,审判人员也会感觉到考核无时不在,无事不在,以达到平稳推进考核工作的目的。年终,除进行必要的加分和汇总成绩外,不再需要抽调更多人手、花更多精力进行集中考核。目前全院审判人员考核工作已全面结束。
文章出处:如东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陆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