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81074件,与去年同比上升2.47%。其中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206394件,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占罪犯总人数的45.38%。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日前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说,经过“严打”整治斗争,社会治安已经取得明显进步,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一些地方爆炸、投毒、放火、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案件仍比较突出,特别是造成多人死伤的恶性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判处,特别是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坚决防止打击不力,甚至放虎归山;同时要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要依法从宽处理;对罪行较轻,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宣告缓刑;对于服刑人员中确有悔改表现成立功表现的,依法予以减刑或假释。通过以上措施,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文章出处:转载自新华网
文章作者:田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