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25日法治热点: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揭晓
发布时间:2004-01-30 浏览次数:4891
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揭晓
1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组织的“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揭晓。这是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同时采用报纸、网络和短信三种群众投票评选方式评选出的“十杰法官”,共收到选票近600万张。莸得“中国法官十杰(2003)”荣誉称号的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陈印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牟乃桂、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院长石成军、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宋鱼水、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树华、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于昌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院长韩经荣、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晓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苹、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荣家湾法庭审判员罗绍铭。
今年我国将着手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
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但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目前管理中缺乏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大中城市繁华路段的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大增,强讨恶要现象突出,严重危害城市社会治安秩序。有关部门日前在制定2004年全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时,已将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问题纳入其中;而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针对当前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门要做到既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又要依法严格管理,坚决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社会丑恶现象,许多城市市民反映突出的流浪乞讨现象可望逐步得到有效解决。
四川判决首例转让赡养义务案
都江堰法院对我国首例转让赡养义务案件作出判决,该判决受到了法学界、社会学界的高度赞誉。都江堰青城山镇人刘兵(化名)与妹妹刘凤(化名)于2001年6月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刘兵将自己的房产转让给妹妹刘凤,由妹妹负责供养母亲,其母对此表示同意。此后,刘兵就将房屋交给了妹妹,而刘凤也依约独自承担起赡养母亲的义务。 2002年6月,刘凤对该房屋进行了改建,刘兵夫妇均在场并未提出任何异议。后其哥嫂于去年初却将她告到了法院,并称当初签的转让协议无效。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协议的性质为有偿转让,至于赡养义务可否在被赡养人之间转让,法律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因此驳回了刘兵的请求。主审法官对此解释,刘家兄妹都有赡养其母的义务,刘兵转让的实际上是他应履行的物质上的赡养义务,但精神上的赡养义务仍该由刘兵亲自履行,因此该转让协议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符合道德规范的。
2003年公安系统超期羁押案全部纠正
截至2003年12月,公安系统所有超期羁押案件全部得到纠正,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铁道、交通、民航、林业、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全部实现侦查阶段无超期羁押人员的目标。截至2003年8月15日,全国公安系统共超期羁押7415人。其中,1年以下6982人,1至3年369人,3年以上64人。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个别公安机关和民警在执法观念、执法水平上的差距是造成超期羁押的主要原因。大多数超期羁押案件都是因办案部门和办案民警人权意识、法制意识淡薄,或者办案水平低,主观不积极作为而形成的。公安部现正在制定《关于公安机关在侦查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若干规定》,从制度上防止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
最高法院对民事行政审判提出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近日分别对新一年的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提出要求。民事审判方面,要求各级法院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民事诉讼要多调少判,高级和中级法院也要注意提高调解结案率。民事审判要立足于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调解工作要依法进行,防止以判压调,防止少数当事人借调解拖延诉讼时间。行政审判方面,各级法院要坚持不懈地改善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的司法环境,狠抓生效裁判和决定的执行,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损害的权益能够依法得到及时恢复。要把保护当事人诉权和请求权作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贯彻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彻底清理、废除限制和剥夺当事人诉权和请求权的各种违法“土政策”。各级人民法院要针对行政案件上诉率高、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高、申诉率高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切实解决“官官相护”“官了民不了”的问题。
文章出处:转载自新华网/中国法院网/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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