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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多调少判
发布时间:2004-02-02
浏览次数:2876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为了使民事审判获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新的一年里,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民事诉讼要多调少判,高级和中级法院也要注意提高调解结案率。
这位负责人表示,民事审判要立足于及时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各级法院要精心审理好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民事案件。
在强调加大诉讼调解工作的同时,这位负责人强调,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要依法进行,防止以判压调,防止少数当事人借调解拖延诉讼时间。
文章出处:转载自新华网
文章作者:田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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