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因盗水而涉嫌刑事犯罪案开审
发布时间:2004-02-06 浏览次数:2982
据了解,近3年来,天津市南开区永强豆浆坊老板刘勇伙同天津自来水集团有关工作人员,私自从街道下面的自来水主干管网上偷接水管引入店内使用,盗窃自来水价值高达31万余元。经群众举报,被有关部门查获。这次出庭受审的被告人共5人,除刘勇外,还有豆浆坊厨师长曹某某、副经理张某和自来水集团营销员袁某,罪名都是盗窃罪;另外一名被告人是该豆浆坊的总经理曹某,因涉嫌提供伪证、妨碍公安机关侦查,而被以伪证罪提起公诉。
2001年5月29日,天津市南开区永强豆浆坊老板刘勇在鞍山西道学明路拐角处开设永强豆浆坊鞍山西道店,同期,刘勇找到自来水集团南开营业部营销员袁某,称其店内水支出高且流量不够用,提出由他花钱让袁某为他从店外自来水主干管网上偷接水管引入店内使用,袁某应允。此后,袁某雇用数名民工从自来水主管网支管上私接一根管道至该店墙根处,之后,刘勇又将管道引入店内接多个出水口使用。数月后,因与窃水管道连接的管道爆裂,被告人刘勇、袁某因恐事发,将窃水管道堵死废弃。经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水表计量检定站鉴定,使用此根窃水管道所盗水的价值共计5.4万元。
2002年8月,被告人刘勇发现永强豆浆坊鞍山西道店门外附近的马路上因拓路施工露出埋于地下的部分自来水网管,遂生盗窃歹念,指使该店厨师长曹某某、副经理张某购买管件、雇用工人,利用晚间施工,从被发现的自来水主管网支管上私接一管道至该店墙根处,数日后,刘勇又将管道引入店内接多个出水口使用至去年8月15日案发。经鉴定,使用此根窃水管道所盗水的价值共计26.28万元。
2003年8月15日,天津市自来水集团稽查大队根据举报,将永强豆浆坊鞍山西道店盗窃自来水之事查获并向公安机关报案。9月1日,被告人刘勇、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告人曹某、张某亦被抓获归案。
文章出处:转载自中新网
文章作者:赵 凯 安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