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办非营利性社团参与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是上海市运用社会化管理手段,促进社会长治久安的创新实践。日前,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和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正式成立。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为三个社团揭牌。
  揭牌仪式后,刘云耕等听取了闸北、徐汇、卢湾、浦东等四个试点区的工作汇报,并与部分社工进行了座谈。
  刘云耕指出,构筑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试点工作开局很成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市委作出的决策是正确的,是符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管理同步推进,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其社会效应和深远意义会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越发显现出来。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政策、人力、财力上支持这项造福于全社会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要深入实际,加强工作指导和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工作规律,确保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的健康发展。
  刘云耕强调,社会工作者是一个全新的职业,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品行。因此,社工要重视学习,养成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加快适应工作的要求。社团要按照社团的规律,探索社团运作的机制,建立科学的社团管理方法和业绩评估机制,还应积极吸收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这项工作,从而形成政府、社团、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的新局面。
文章出处:转载自解放日报
文章作者:陈 斌、张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