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绝唱??追记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法官唐汉华。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日前表示,人民法官要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唐汉华那样,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积极实践者,做司法为民的标兵。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四川省委于23日在成都联合召开大会,追授已故法官唐汉华“全国模范法官”和“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中央领导同志不久前对唐汉华的先进事迹作出批示:四川唐汉华同志是一名执法为民、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好法官,弘扬他的精神,对促进政法系统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有重要意义。
  肖扬要求,全国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大力开展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活动,积极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清正廉洁、公正司法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唐汉华生于1950年1月,1982年到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从事信访接待、法警、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3年7月23日逝世,终年53岁。他勤奋敬业的“铁钉”精神,严格执法、公正办案的“铁案”精神,长年与病魔抗争坚持工作的“铁人”精神,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被人民群众称作“新世纪的铁法官”。
文章出处:转载自新华网
文章作者:任硌 、田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