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受理该市首例电力消费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4-05-14 浏览次数:2396
家住宣武区李先生诉称,去年底到今年初,同院居民发现,院里生活用电的分表之和与总表相差巨大。为此全院居民曾一同逐一认真对各分表进行检查,未能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大家又找到供电局询问,得知此事应由产权单位负责。于是居民们又找到了所在房管部门的二分部。但后者却说他们也不知此事由哪儿负责。
目前部分居民拒交电费,而李先生的孩子由于正面临紧张的高考,学习异常紧张,其他与他有类似心态的居民为了防止被无端牵连停电,不得不全额垫付了差额电费。此间,李先生一直为此四处奔波,想尽了办法,并请求二分部维修解决,但均被拒绝。
李先生认为,此问题的解决不过是几十元的成本,而房屋部门却置全院居民的权益不顾,已侵害了包括他在内的电力消费者的电力消费知情权和合法用电权。为此,他将二分部所属的房屋经营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后者尽快出资维修、维护公共线路,以保证他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文章出处:转载自中国法院网
文章作者:萧 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