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发生在四川绵阳市的一宗数十万封商业信函被毁案,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事件原告方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将四川省邮政局和绵阳市邮政局告上法庭,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000万元。日前,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受理此案。
  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用秸秆生产新型轻质墙板的民营企业,每年有大量的商函发送到全国各地寻求合作。2002年3月26日,该公司与绵阳市邮政局签订一份协议,按0.26元一件交寄给商函公司商业信函。按合同要求,从当年4月份至9月份,星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交给绵阳邮政局商函公司商函累计250多万件,单是支付邮费就有50多万元。然而,在此期间,星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效益却只有下降,该公司董事长周兴和对此感到十分疑惑。
  经星河建材公司调查后发现,该公司的信函竟然被装成10多个麻袋堆放在绵阳市一家废品收购站,据收购站的老板说,这些信函都是由一个收荒匠雇了三轮车送来的。信封按废纸计算,每斤0.44元,估重为2500斤,估价为700元。再后来,星河公司又发现他们的信函被先后两次卖到废品收购站。在星河公司交寄给绵阳市邮政局总量为250余万封信函中,只有40多万份被邮发出去。而绵阳市邮政局的说法是,这些意外是由于小偷的光临所致。
  到目前为止,该案件的诸多疑问仍被人们所关注,如:星河公司被卖的2500斤信函至少有10万件,一个人如果一天拆7000件,最快也要10天以上,用这么多的力气“盗”出后却卖区区700元钱,也太不划算?还有,为什么“小偷”老是光顾绵阳邮政局的信函公司而不是别的其它什么?等等。
  现在,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文章出处:转载自新华网
文章作者:刘 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