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这已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次通过《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就司法解释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工作,促进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在深入调查研究,吸收各地法院实践经验并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为2004年6月20日。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采取书面寄送或者在网上发布意见的方式,对该司法解释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和方案,并附明理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反馈意见对文稿进行认真修改,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正式公布施行。

文章出处:转载自中国法院网
文章作者:陈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