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人民法院干警和社会各界对任命法官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严肃查处违法任命法官行为,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本院及各高级人民法院违法任命法官举报电话:

  最高人民法院 010-6529912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010-65290465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022-273881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0311-7937082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0351-6016701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471-6986429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024-22696036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0431-8556406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0451-8239215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021-63211952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025-8378502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0571-87057754 87054265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0551-5578470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0591-7087420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0791-6245803 624580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0531-5699146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0371-5936699转62707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027-87220835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0731-220638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020-85110337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771-2811707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0898-6698978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023-6767305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028-86960696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0851-6992023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0871-3610144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891-6836451转2702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029-87893468 87807487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0931-8532109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0971-6163033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951-591523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0991-595905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0993-8730759

文章出处:转载自新华网
文章作者:田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