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浙江中化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一案,将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第三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的“中化”商标被商评委认定为驰名商标,原告浙江中化网络公司认为被告认定未注册的“中化”商标为驰名商标,不具备认定驰名商标的实质条件,请求撤销认定“中化”商标为驰名商标。
  据了解,这是国内第一起不服商评委认定驰名商标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文章出处:转载自中国法院网
文章作者:一中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