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美女”杨媛撕毁复赛书 北京法院受理诉讼
发布时间:2004-06-07 浏览次数:2255
杨媛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5月5日,她按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了其主办的“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当月12日至13日,她参加了初赛并与其他79名选手一起进入复赛,之后又继续与其他30名选手一起进入决赛。
“鉴于有关证据表示,您是人造美女,故组委会决定取消您参加总决赛的资格,特此通知。”这是2004年5月21日杨媛在备战决赛之时收到的来自被告的一份通知内容。杨媛在起诉书中表示,此后,被告要求她收拾东西离开。
杨媛认为,由于被告的行为给她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此前她为参赛还进行过面部整形手术,花费11万余元。杨媛认为,被告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对她的歧视,给她的人格及名誉都造成极大损失,也使她丧失了参加决赛并获得较好荣誉的机会,故要求被告公开向原告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5万元。
据法院介绍,此案案由为人身权纠纷。
文章出处:转载自新华网
文章作者:李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