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透露,专门针对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一部法律草案??《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已完成送审稿。
  报道说,早在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主任葛行军便透露,《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已完成送审稿,正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亦有多名人大代表提案,要求尽快制定颁布《民事强制执行法》。
  报道说,《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列有二百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对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执行机关、执行管辖、执行当事人、协助执行人等均作出了相应和具体的规定。
  此次高法征求意见的司法解释将“生活必需品”如何界定等概念明确化,细化地规定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及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它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等。
  有法律学者认为,修正目前《民事诉讼法》的缺陷,现在法院工作中的“执行难”和“执行乱”的问题就将得到解决,没必要另制定一部《民事强制执行法》。亦有相反意见认为,目前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问题已经相当严峻,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可以使有关的司法行为更具备针对性。
文章出处:转载自中新网
文章作者:马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