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开发出刑事案件量刑软件,帮助法官判案。院长王建东说:“用电脑量刑,判案效率提高了,而且从某种程度上保证了法律的公开、公正、公平。”淄川区法院开发的软件叫规范量刑软件管理系统。他们从2001年到2003年审结的1300余起刑事案件中,划分出盗窃、贪污受贿、抢劫等11类常见犯罪的量刑情节、定性及刑期,将个案所涉及到的犯罪情节、量刑情况进行准确统计,汇编成文,输入电脑,形成了量刑的规范。法官只要将被告的犯罪情节输入电脑,轻点鼠标,电脑就会对该被告适当地量刑。
  采访中,记者恰遇淄川区法院法官袁涛正在借助电脑审理一起案件。案情是:淄川区峨庄乡李某故意用水果刀划伤了刘某的脸部和手部。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自首。在为这起案件量刑时,法官袁涛移动鼠标,在基准刑一栏中找到“打一人轻伤”选项,电脑立即回应: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6个月。袁涛再点击“伤残10级”选项,电脑回应:刑期增加3个月。在浮动刑一栏,袁涛分别点击“自首”“全部赔偿”,电脑显示:减去两个1.8月。所有项目操作完毕,电脑显示的量刑结果为拘役6个月,缓期6个月。整个过程仅用时3分钟。
  据院长王建东介绍,今年上半年,淄川区法院借助电脑量刑所审理的190余起案件,无一上诉、抗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刘兆法认为,借助电脑量刑,能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刑事审判工作的量刑失衡问题,避免在量刑上畸轻畸重等现象的发生,对规范法官的审判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出处:转载自新华网
文章作者:崔太水 张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