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侵权厅已经起草完相关修改稿,新立案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我国现行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过于宽泛,不利于打击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开始启动修改有关司法解释的工作。最高检渎职侵权厅副厅长宋寒松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厅已经起草完相关修改稿的草案,目前正在讨论。时机成熟后将提交最高检检委会讨论。
  宋寒松说,现在最高检适用的查办渎职侵权和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是1999年出台的。该司法解释存在原则性规定过多,操作性不强,有些标准不太明确和具体的问题。具体到渎职侵权的42个罪名,立案标准比较宽泛,不严密。宋寒松介绍,这次修改,改动比较大。
  此前专门请北大、人大、社科院的专家参与论证。“我们这次修订严格遵循立法原意,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增强可操作性。同时,将尊重和保护人权要体现进解释中,使宪法原则体现和落实到司法实践中。”
  宋寒松透露,修改稿的草案该厅已经起草好,正在讨论阶段,他们近期还将征求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按照规定,草案最后要经最高检检委会讨论通过。“如果一切顺利,新的立案标准司法解释年内将出台。其实我们迫切需要有个具体的标准来指导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
文章出处:转载自北京青年报
文章作者:廖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