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深切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为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之际,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国家法官学院和全国法院系统的全体教职员工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新时期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事业兴起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和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起了主导作用。近年来形成的国家法官学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训机构两级培训网络体系,标志着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事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广大教职员工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密切结合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实际,切实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同志们以对党的教育事业无限忠诚的强烈信念和对人民司法工作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自觉献身于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事业,不断深化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扩大培训规模,圆满完成了人民法院“七五”、“八五”、“九五”期间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任务,为全国法院培训培养了一大批学以致用的审判专业人才,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和法官法的顺利实施,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和重要贡献,为各项审判工作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全面进步发展对司法审判工作的形势需要,做出了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要实现从学历教育向岗位培训的转变,从基础法律教育向高层次法律教育的转变,从知识型法律教育向能力型、素质型法律教育的转变的决定,广大教职员工依照决定精神,遵照《法官培训条例》规定,全面开展以法官任职、晋级和续职资格培训为主体内容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确保了“十五”期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的顺利实施和依法、全员培训目标的实现,使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呈现出发展的良好态势。这将对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彻底实现“三个”历史性战略性转变,努力使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朝着科学化、制度化、规模化方向健康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和有力的推动。
  回顾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发展历史,每一章都留下了广大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者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足迹,每一页都倾注着广大法院教育培训工作者艰辛创业、开拓进取的心血和汗水。你们以“春蚕”的精神,展现了人民法院教育工作者高尚的情操,你们用“蜡烛”的风范,诠释着人民法院教育工作者宽阔的胸怀,你们更以丰硕的成果、勇往直前的气慨,继续描绘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事业蓬勃发展的未来。尊师重教既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也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值此喜庆的节日,我谨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长期以来致力于人民法院教育培训事业的国家法官学院和全国法院系统教育培训机构的全体教职员工表示崇高的敬意!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宏伟理想的构筑,伟大事业的成就,远大目标的实现,需要千千万万具有远大抱负,牢固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优良品质和道德素养的人才去完成。放眼世界,伴随现代科学和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运用,世界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和形势,国际国内瞬息万变的复杂格局,都使竞争聚焦于人才的争夺和较量。只有拥有了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才能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激烈竞争中抢占“制高点”,拥有主动权。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全国各条战线正在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在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人民法院承担的审判任务越来越重,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越来越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也越来越严峻。这都对法官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要圆满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要在各种现实挑战中经受住考验,要在复杂的环境和巨大的压力中迈步前进,就必须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全面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历史发展实践证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重视并强化对法官的教育培训。法官只有通过教育培训,不断学习,及时更新知识,拓展视野,具有扎实的法学基本功底,准确掌握并理解立法精神,及时了解法学理论最新动态,熟悉司法审判实际,拥有相关学科的广博知识,才能正确运用法律,确保“公正与效率”人民法院世纪工作主题的实现。因此,进一步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全面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不但是新形势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改革与发展所提出的一项艰巨的现实任务,而且也是人民法院为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法官队伍应采取的一项战略举措。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的建立和形成,不仅需要一套科学、规范、相互衔接、相互作用的教育培养机制作为制度保障,而且更需要一支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法官教育培训事业,富有献身精神,掌握先进的教育方法、教育管理经验和精深法学理论,熟谙审判技能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以使法律精神、法律文化、法律传统和法官职业意识及现代司法理念等通过言传身教成为每一位法官生命和灵魂的自然组成部分。法律是社会科学中一门博大精深而又兼具很强实践性的科学。作为从事法学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应当始终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法官教育培训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为司法审判实践服务,为人民法院改革服务的方针;坚持优良的学风和教风,认认真真钻研理论,踏踏实实研究学问。要努力在法官教育培训工作中做到:严谨而不保守,活跃而不轻浮,锐意创新而不哗众取宠,追求真理而不追逐名利;要为人师表,注重师德,保持操守,努力实现做人、做事、做学问相统一;要以人格魅力和孜孜追求、诲人不倦的敬业精神,树立教师形象,担当起人民法官灵魂工程师的职责,为党和人民培养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也使自己成长为一名党和国家需要的法律学者和专家,成为一名人民信赖的法律教育家和工作者。
  同志们,展望未来,人民法院的改革与发展前程远大,法官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教育培训工作大有可为。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始终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贯彻中央人才工作建设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教育培训为重要途径,走人才强院之路,兴人民法院学习之风,树人民法官公正司法形象,用实际行动和高质量、高水准的教育培训成果,为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为实现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祝大家节日愉快,身体健康!
文章出处:转载自中国法院网
文章作者:肖 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