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将有5部司法解释开始实行。
  如何判断某项财产是否属于被执行人,明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采取了推定被执行财产所有权的标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明确,执行程序中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时,首先选择拍卖的方式,规定了三种委托评估、拍卖机构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法院审理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明确了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合同效力、“黑白”合同的认定、发包人拖延工程结算、垫资、工程造价与工程量的计算等矛盾特别突出的司法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这种形式的送达与法院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章出处:转载自人民法院报
文章作者:黎 虹、陈 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