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召开社区矫正扩大试点工作会议 社区矫正将在13个省辖市全面展开
发布时间:2005-03-01 浏览次数:1430
2003年12月4日,江苏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市),对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南京、苏州、连云港等三个地区24个街道(镇)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截至2004年底,三个试点地区共接收矫正对象933人,262人矫正期满依照法定程序终止社区矫正,671名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目前,三个试点地区社区矫正机构为42名矫正对象推荐就业,为28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为17人落实困难补助1.2万余元,暂时性安置23人。其中,张家港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率达到了95%。全省社区矫正对象无一例脱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98%以上的矫正对象都能服从监督管理,积极接受教育,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逐步得到显现。
会上,王寿亭要求,全省各地要正确判断形势,把握时代发展要求,迅速转变思想观念,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从实现“平安江苏”、“法治江苏”的目标任务出发,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改革的精神、积极的态度、发展的思路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向前发展,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社区矫正之路。
孙安华对全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良好开局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他同时提出,在下一步全面扩大试点工作中,全省各地要以现行运作机制为基准,建立起公检法司等各部门共同推进,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要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尽快培育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要以成功的试点经验为引导,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文章出处:转载自江苏法制报
文章作者:郑弋 沈思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