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委书记带领在常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05-03-01 浏览次数:1540
全国人大代表在听取汇报后,对全市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自觉服从服务于市委工作大局,积极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稳步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为常州改革、发展、稳定做了大量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不断加强
范书记说:常州法院坚持每年全国人代会召开前,召开在常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会,主动汇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代表建议,这种做法很好。近年来,全市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联络机制,拓宽联络渠道,创新联络方式,有力地推进了代表联络工作。特别对一些重要的、人大代表关注的、突出的案件和问题,都按专门程序登记、备案、研究解决,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司法审判理念不断创新
高度重视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实践,司法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理念,丰富发展内涵,细化发展目标,切实推进司法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的转变。
三、司法审判职能不断适应时代要求
全市法院进一步认清形势,正确看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工作面临的机遇、困难和挑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推动常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常州”、法治常州,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在处理企业改革转制、产权转移、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征用土地等一些事关全局发展与稳定的矛盾纠纷上起到了其他任何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断强化
全市法院从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实践司法为民的坚定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逐步形成了“七项职业保障+新型审判组织+人员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具有常州特色的模式,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肯定。法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职业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廉洁意识不断强化。
同时,范书记和代表们还对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代表联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希望法院在司法能力建设上继续推进。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法院司法能力建设。要紧围绕省、市委和省高院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悉心思考和理清新时期新阶段全市法院工作的基本思路,从保障依法执政的高度,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积极应对社会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二是希望法院在协调政府职能和密切联系群众上继续发挥更大作用。法院工作要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同时,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支持与监督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是希望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继续下大力气。在前几年实行“债权凭证”制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执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在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后,陆洪生院长表示,在下阶段工作中针对以上建议加以改进,同时,将在三个方面接受人大监督,畅通联络渠道。
一是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依照有关法律,对《关于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联系工作的实施意见》这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进一步促进代表联络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专门创办人大代表联络刊物,每季度一期,经常性与代表保持联系,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为代表学习法律提供有利条件,而且有利于代表及时掌握法院工作动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三是坚持联络活动多样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一方面开展上门走访、征求意见活动,对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与人大代表沟通,征求代表意见;另一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或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参加法院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坚持主动向人大报告法院工作。
文章出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翁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