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平安的基石??江苏省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05-03-09 浏览次数:1685
面积不大的调处中心内,一场居民住宅楼“平改坡”的听证会正热烈地进行着,一方为顶楼住户,赞成“平改坡”,另一方为底楼住户,担心“平改坡”后挡了自家阳光,双方代表和规划部门的专家坐在一块儿,面对面参加听证调解。
罗干饶有兴趣地听取了双方观点的介绍,问到:“如果听证会上群众的意见统一了,是不是就作为政府今后出台有关政策的依据呢?”在得到调处中心负责人肯定的回答后,罗干希望他们尽快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他的一席话,在听证会上引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在以后的5天行程里,罗干详细考察了江苏建立的大调解机制,他高兴地说,大调解,是我考察的重点,我认为最值得重视的经验是这个“大”字:江苏全省建立了六级网络,形成了大调解的合力;把90%以上的矛盾都在基层化解了,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江苏的大调解经验为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稳定,建立和谐社会,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
大调解机制,是江苏省各地根据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复杂因素和调处的基本规律,在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首创之举。现在,江苏省106个县(市、区)和1481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建立起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并进入有效运作状态。2004年,全省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万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7%,越级上访特别是来省进京上访明显减少,全省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群众反映,调处中心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老娘舅”,“大调解解决了大问题”。
大调解的成功,在于整合了所有的调解资源,在于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更关键的,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已把大调解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程,作为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举措,作为“平安江苏”建设的一个亮点,强势推进,狠抓落实。去年,江苏省委、省政府批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并两次召开现场会,各省辖市和县(市)区都成立了由党委分管副书记任主任的大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起协调会办、听证认证、公示公告和督察回访等制度,统一规范运作程序,使大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去年3月,南京市秦淮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接到了有几十位居民签名的“诉状”,反映大全福巷附近某酒吧噪声扰民,还有变相的色情、赌博等问题。大调解中心里的成员单位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迅速组织调查,发现居民反映的情况属实,便要求酒吧整改。在多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向酒吧发出了“停业令”,还当地居民应有的清静。大全福巷的居民们高兴地称赞:还是大调解好,让老百姓有地方说话,有地方解决问题。如今,“有困难找110、有纠纷找调处中心”已成为各地的流行语。
为老百姓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是大调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苏的大调解机制突破了过去人民调解由司法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体制局限,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大调解网络由市指导委员会、县区的调处中心、乡镇街道调处中心、村或社区调解站、村(居)民小组调解员和每十户的信息员等六级组成,让老百姓不跑远路、少打官司、不花钱财,不伤感情,在家门口就能解决问题。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的王某受雇气割一储罐管道时发生爆炸,造成大腿骨折,全身大面积烧伤。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多次调解下,王某和雇主于近日达成调解协议。拿到近70万元赔偿费的王某连声称赞:“多亏调处中心,公正调处,热心服务,使我的后半生有了着落。”
大调解不仅能及时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等鸡毛蒜皮的小事,更重要的是能有效调处化解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各种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常州市新北区在去年铁本事件发生后,信访量骤增,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参与人数大幅上升。该区区、镇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半年的时间里共接待来访群众411批982人次,直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5起,分流处理189起,预防群体性事件24余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去年4月启动、眼下仍在进行的南通市旧城改造?拆迁面积覆盖47平方公里?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群众上访,也没有一起纠纷反映到各级调解中心。在“零上访”和“零纠纷”的背后?是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建立的大调解机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如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遍布江苏城乡的大调解中心,筑起了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已成为“平安江苏”的坚强基石。
文章出处:转载自江苏法制报
文章作者:明 磊、陈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