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日,在丹阳市召开的财政预算工作会议上,丹阳法院陪审员经费列入了该市2005年度财政预算,此举为丹阳法院全面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颁布后,丹阳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决定精神,同时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向市政府请求解决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并多次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得到了市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2005年经费预算时,市财政从紧张的开支中拨出专款作为法院陪审员专项经费,为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和审判活动创造了条件,确保了该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在五月一日正式上岗。

文章出处:丹阳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丹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