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研讨活动中,结合立案、信访、接待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错案追究以及统计、分析、质效考评等众多环节职能交叉、管理分散、效率低等实际,决定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重新进行定位、梳理,并报区委、区政府申请新增设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的审判质量管理工作。6月3日,在区委和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区编委正式发文批准了该院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的设置和编制,这也是徐州市基层法院经编委批准正式设立的首个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目前,该院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已按其职责范围紧张有序地开展工作。
  近年来,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规定,该院的审判质量管理工作分别隶属多个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一方面缺乏统一协调性,另一方面还会造成职责不清、互相推委现象的发生。为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立案、信访、接待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错案追究以及统计、分析、质效考评等进行重新定位、梳理,将接访、错案追究、法官的业绩考核和统计、分析以及案件的质效考评等由原来的“多管齐下”重新归位于“各司其职”。同时将审判质量管理从其他部门的职责范围内剥离出来,成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对全院各类案件的质量评查、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的统计、庭审考评、提供法官业绩考核基础数据、审限跟踪管理和报结案归口管理等工作,实行扎口管理,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指导作用,以便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多头管理给审判一线人员增加的工作量和疲于应付检查等所带来的工作压力,集中精力审理案件,力争“案结事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为此,该院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区编委批准,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设立了一个以审判质量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6月14日,省高院公丕祥院长在徐州市泉山法院视察时,对该院勇力潮头、锐意进取、大胆改革,专门设立审判质量管理机构,强化审判质量管理,走在全省基层法院前列的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文章出处: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赵 克、赵增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