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兴桥法庭与辖区长荡镇党委政府联合举办第三期调解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05-11-09 浏览次数:1363
本网盐城讯: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提高民调人员的调解业务素质和技能,增强民调人员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11月7日上午,江苏省射阳县法院兴桥人民法庭与辖区内长荡镇党委、政府联合举办了兴桥法庭长荡辖区调解业务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班的有该庭在长荡镇聘请的37名庭外调解员、长荡镇全体民调人员、全体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兴桥法庭两名法官分别作了调解艺术和调解技能、农村常见民事纠纷案件处理适用法律知识辅导讲座。
长荡镇政府、县法院、县人大的领导到会并讲话。此次培训活动是兴桥法庭继去年以来在辖区盐东镇、盘湾镇举办两期培训班后举办的第三期调解业务培训班,是该庭认真落实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衔接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培训活动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好评。
长荡镇政府、县法院、县人大的领导到会并讲话。此次培训活动是兴桥法庭继去年以来在辖区盐东镇、盘湾镇举办两期培训班后举办的第三期调解业务培训班,是该庭认真落实诉讼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衔接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培训活动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好评。
文章出处:射阳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陈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