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切实实现司法为民举措,睢宁县法院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新方式,从2004年2月1日起在法庭成立了执行办公室,直属于该院执行局。
  2003年以来该院四个人民法庭承担着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庭工作效率,提高全院执行工作的整体合力,该院取消了法庭承担执行工作的任务,把执行权全部收归该院执行局,这样使得全院2003年的案件执结率达到了99.3%。随着法院工作的开展,一些执行案件要经常往返于法院本部和乡镇之间,重复劳动的现象逐渐突现出来,一些案件当事人也为此奔波于法院和乡镇之间,耗时耗力,甚至出现了抱怨。法庭执行工作办公室的设立,合理的调配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在办理一些集中与法庭辖区的案件时可以利用法庭熟知周围环境的特点,及时捕捉执行信息,提高执行效率。案件申请人也不必再为此辛苦奔波。
  执行办公室的成立,减少了执行干警和案件申请人的辛劳,加快了案件执行的节奏,赢得了当事人和法院执行干警的一致欢迎。
文章出处:睢宁县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祖庆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