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沧浪区法院为进一步发挥调解在提高审判效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整合了法院多年来形成的诉讼调解方法和工作机制,提出了在法官主导下适度社会化的民事诉讼调解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委托调解、社会参与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等多种形式的调解工作,构筑起具有独特价值功能和优势的民事诉讼调解体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04年1至11月,沧浪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1410件,审结1234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共767万件,平均调解撤诉率62%。目前,沧浪法院的民事审判已经步入“调解撤诉多,判决少,申诉低,质量高”的良性循环态势。
  沧浪区地处老城区,人口密度比较高,辖区民事纠纷呈现逐年增多特征,为了发挥法院钝化矛盾调处纠纷的功能,全面建立大调解格局,真正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互动。通过邀请社会组织、人民陪审员、专家、行业人士等参与诉讼调解,充分发挥他们熟悉社区、掌握专门知识等优势,使许多棘手的案件通过调解得以圆满解决。今年来,沧浪法院还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选聘部分素质较好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直接参与办案,在实践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定期联络制度,保持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建立案件结果的反馈通报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今年上半年,沧浪法院共选派20余名法官定点或专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培训人民调解员200余人次,为调解中心提供业务资料、书籍20余套。
文章出处: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华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