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保险法律 提高司法能力--无锡崇安法院开展保险司法实务研讨活动
发布时间:2005-03-28 浏览次数:2009
近年来,该院受理的财产保险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保险实务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保险立法的相对滞后使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这类纠纷也成为了法院民商事审判的热点和难点。保险业作为我国社会生活保障制度之一,在老百姓的生活中越来越广泛,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特有功能愈加突显。这种保障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该院基于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正确适用法律,正确调节保险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行、和谐发展考虑,从3月上旬开始分阶段组织了这次研讨活动,以期提高法官审理保险纠纷案件的能力。
这次研讨活动内容包括:1、对近几年来该院审理的保险涉讼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找出保险案件的规律和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2、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保险法律、法规;3、邀请保险业的专家给全院法官介绍保险业务的基本操作程序、规则;4、邀请无锡市保险行业协会和各大财产保险公司代表召开保险司法实务研讨会。对前两个阶段的调查分析、学习研讨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对保险实务中一些疑难复杂的问题作进一步的研讨,并咨询资深专家。
司法实务研讨活动受到法院审判人员和保险行业的欢迎,与会人员在研讨会上争相发言,气氛热烈。通过研讨,取得了以下成果:1、该院法官通过学习和研讨,进一步熟悉了保险法以及涉保险相关法律规定,了解了这些法律的立法情况和法律适用在社会层面的效果;了解了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的操作程序,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了法官的审判能力;2、对近几年来保险诉讼案件的研讨和分析,使法院进一步掌握了保险案件的规律,对加强审判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使保险公司了解了保险司法的价值取向,对于他们规范拓展业务,规范处理保险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3、对保险司法实务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探讨有益于进一步深入调研解决问题,有利于为今后立法机关完善立法提供参考;4、该院的这次研讨活动本身为改革基层法官培训模式,使培训更具实效性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文章出处: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